公告

受文者:全體會員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2年1月2日
發文字號:八協秘書字第 112001 號
速別:普通件

主旨:公告第十二屆理、監事第三次會議之重大決議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 第十二屆理、監事第三次會議

開會時間:111 年 12 月 11 日(週日)
開會地點:板橋區西安市民活動中心 (新北市板橋區民生路二段 89 號之 1)
主持人:林曜慶 理事長

二、 會議重大決議:

年費收取相關事項

a. 八極拳協會往年收取年度會費,時間是在年底會員大會收取該年度會費,造成帳務處理困難、不容易規劃隔年年度活動。秘書處建議本次收取之111年度會費,變更為112年度會費,並且,之後年底會員大會所收取之會費,為下一年度之會費。
b. 自112年起協會所辦理的活動(研習會或比賽),與會會員須是”有效會員” (有繳交該年度會費)。若會員當年度會費未繳,則需要補繳該年度會費,方能參加。
c. 協會官網”教練證照“網頁:認證教練資訊僅呈現”有效會員” (有繳交該年度會費)的訊息。

表決: 通過。

附註:

尊重原創者的智慧財產權與肖像權,除了八極拳協會工作人員(經主講人同意)之外,協會的各項專題講座或拳術講習,嚴禁會員任意錄影或錄音,以免侵害主講人的智慧財產權與肖像權。